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邓静月等5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5-03-25 18:03
桂会协〔2025〕37号
邓静月、刘玉娟、张泓菡、罗展前、唐慧莲: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邓静月、刘玉娟、张泓菡、罗展前、唐慧莲5人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合格证或考核(认定)批准文号 |
1 |
邓静月 |
女 |
广西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QY212803537 |
2 |
刘玉娟 |
女 |
广西桂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QY202900088 |
3 |
张泓菡 |
女 |
广西九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B96290256 |
4 |
罗展前 |
男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QY222900150 |
5 |
唐慧莲 |
女 |
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QY24290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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