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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邓静月等5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5-03-25 18:03

桂会协〔2025〕37号

邓静月、刘玉娟、张泓菡、罗展前、唐慧莲: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邓静月、刘玉娟、张泓菡、罗展前、唐慧莲5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合格证或考核(认定)批准文号

1

邓静月

广西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QY212803537

2

刘玉娟

广西桂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QY202900088

3

张泓菡

广西九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B96290256

4

罗展前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QY222900150

5

唐慧莲

广西火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QY2429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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