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卫晓君等4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5-01-24 12:28
桂会协〔2025〕9号
卫晓君、闫文静、周逸宁、蒋福星: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卫晓君、闫文静、周逸宁、蒋福星4人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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