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苏志健等2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2024-10-09 17:50
桂会协〔2024〕90号
苏志健、覃烨: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苏志健、覃烨2人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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