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吴春丽等2人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创建时间:2026-01-15 09:44
桂会协〔2026〕8号
吴春丽、梁砚: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吴春丽、梁砚2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以下显示部分表格信息)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1 |
吴春丽 |
女 |
广西瑞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 |
梁 砚 |
女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 2026-02-13
- 2026-02-04
- 2026-02-03
- 2026-01-28
- 2026-01-28
- 2026-01-15
- 2026-01-12
- 2026-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