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李晓斌等3人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创建时间:2025-11-30 17:00
桂会协〔2025〕159号
李晓斌、张韬、罗媛: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李晓斌、张韬、罗媛3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以下显示部分表格内容)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1 |
李晓斌 |
男 |
广西慷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 |
张 韬 |
男 |
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3 |
罗 媛 |
女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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