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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学习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5-11-21 11:55

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期我会在日常监督和执业检查发现,行业内出现多起会计师事务所未及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桂会协〔2025〕26号)(以下简称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情况,错失消除重大影响的有利时机。有关事件既冲击机构自身发展,又损害了行业整体形象,产生恶劣影响。为切实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秩序及市场形象,现就组织全体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学习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习纳入本机构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特别是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及质控、合规岗位人员,学习行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各项规定,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时限、程序和责任要求,重点掌握执业纠纷、行政处罚、机构合并分立、重大人员流动、涉外合作、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等关键事项的报告标准,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制度核心要求,杜绝侥幸心理。

二、严格落实要求,按时报送报告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自身执业实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梳理是否存在应报未报、迟报漏报重大事项的情况,逐项排查制度建立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加盖机构公章及含首席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签章书面报告报告内容须含:制度学习组织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内容,并提供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过协会办公自动化(OA)系统注协邮箱报送至注册监管部联系人韦丹宁。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细化建立适应本所的重大事项监督与报告机制,压实岗位环节主体责任,书面明确人岗排配。从严落实准则质量管理要求,强化完善内部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报告情况及时、真实、完整。本次书面报告报送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质量管理考核和综合评价体系。对未按时报送、用人工智能手段敷衍、内容不实、自查整改无力或拒不反馈的会员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约谈、行业自律惩戒等处理,对依旧对协会隐瞒不报重大事项,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从重从快处理。

联系人:注册监管部 韦丹宁

联系电话:0771-28631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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