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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李丽琼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创建时间:2025-11-11 10:45

桂会协〔2025〕123号

李丽琼:

你报送的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李丽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备 案 表

(以下展示部分表格内容)

序号

姓名

性别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1

李丽琼

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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